期刊文献+

我国《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效力规则统一论 被引量:19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形成了《民法通则》规定法律行为效力规则、《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规则的双轨制矛盾。我国未来制定《民法总则》时应当改变这一立法矛盾,在"法律行为"部分统一规定完善的法律行为效力规则,包括法律行为绝对无效、法律行为效力待定以及意思表示瑕疵及法律后果三个部分,分别规定违法和背俗行为为绝对无效,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无权代理、越权代理实施的行为为效力待定,真意保留、虚伪表示、戏谑、错误、误传、欺诈与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的行为构成意思表示瑕疵,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作者 杨立新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3-11,共9页 Law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2014年重大项目(第三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课题批准号:14ZDC008)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二级参考文献30

  • 1高在敏.论意思表示真实的法哲学价值——兼论法律行为的法理逻辑结构[J].法学评论,2002,20(3):23-31. 被引量:10
  • 2张晓东.论意思表示的构建[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4):91-94. 被引量:1
  • 3龙卫球.民法总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 4[德]迪特尔·梅迪库斯 邵建东.德国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5[德]卡尔·拉伦茨 王晓哗.德国民法通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 6[意]彼得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9.
  • 7郑玉波.民法总则[M].台北:三民书局,1959.
  • 8[美]艾伦·沃森.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M].李静冰,姚新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 9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07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第39至42条,《检察日报》,2007年3月12日.
  • 10杨立新.口头形式不宜视作悬赏广告[N].检察日报.2007-08-09.

共引文献131

同被引文献198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