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是目的权利(自我保存)和手段权利(独占万物)的矛盾统一体。自然权利在目的和手段上的二律背反,一方面必然产生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自然状态,另一方面又必然产生要求克服战争状态、实现永久和平的自然法则。自然权利的这一内在矛盾,通过其自我扬弃,分化为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自然状态中战争与和平、独占与自保的二律背反(正题和反题)和政治社会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对自然状态的扬弃(合题),构成了"权利的辩证法"。霍布斯的权利辩证法,揭示并影响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对立统一关系。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04-112,共9页
Ecup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