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保:
我丈夫是一家公司的清洁工。半年前,丈夫重病无法上班,我到为他请病假时,得知我丈夫当月已经超假,再请病假将被扣去双倍工资。我遂擅自顶替丈夫的位置干起清洁工作。谁知在抹二楼窗户时我不慎摔落,不仅花费三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六级伤残。我认为自己是在公司从事工作时受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但公司却以我只是员工家属,私自顶替上班不能成为公司员工为由,拒绝按工伤处理。请问:我究竟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5年第4期4-4,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