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混合所有制成为全球范围内国有企业的重要实现形式。在经合组织国家中,新西兰的混合所有制模式,法国垄断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引人关注,对中国推进混合所有制有借鉴意义。
新西兰式混合所有制
2012年6月26日,新西兰通过混合所有制模式(The Mixed Ownership Model,MOM)议案,允许在国家保持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对国内的五家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包括四家能源企业和一家航空企业,新法将这些国有企业引入一个全新的所有制模式,即混合所有制模式。
出处
《董事会》
2015年第5期54-57,共4页
DIRECTORS & BOA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