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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规教育需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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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校规定课间学生不能随意离校。但张老师在校外小店午餐时,发现班上两位学生也来用餐,当他对学生进行教育时,不料遭遇学生的反驳:既然学生不准出校午餐,那么老师怎么就可以?张老师一时语塞,要求学生餐后到办公室进行教育。上述案例,学生将教师行为与自身问题联系在一起,我们认为,张老师在对学生进行校规教育时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作者 何康
出处 《现代教学》 2015年第8期79-80,共2页 Modern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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