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仅在自贸试验区挂牌前及时表决通过《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而且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起步不到一年时,审议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决定和条例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法治轨道上先行先试提供了有力保障,立法过程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积极探索。
出处
《中国人大》
2015年第9期30-30,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