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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和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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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独有、独到的民主形式。在实现这种“与众不同、人无我有、人所不能”的民主进程中,人民政协包括地方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专门协商机构,也应该具有独特、独到和独有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既要立足政协客观地看,又要结合实际认真地干,努力做到商以求同,协以成事。
作者 任亚平
机构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出处 《中国政协》 2015年第7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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