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法治政府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中之重。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用宪法和法律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在中国语境下,法治政府需要从责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三个维度构建。法治政府的构建需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重建政治价值,同时解决国家能力衰落及国家对基层社会和市场活动过度干预并存的问题;二是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社会自治自律,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打造协同治理模式;三是从统治到治理,实现主体性向主体间性的方法论转换,丰富公众参与路径,建立一致性和多样性共存并且有节制的组织模式,使国家和政府成为一种包含着自我反思与修正趋势的政治形式。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23-126,共4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公民身份认同与法治秩序生成研究"(13BFX008)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法治中国’建设战略转向研究"(HEUCF201513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