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转型期,生态功能区的政府行为由于受理念偏差、利益驱使、机会存在和监管不力等诱发因素的影响,容易表现出政府行为能力夸大、政府行为手段单一、政府行为目标短视、政府行为运转盲目和政府行为结果自利等失范行为。考虑到政府行为失范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负面影响,有必要对其具体表现和诱发因素进行剖析,以期为下一步研究防范政府行为失范的措施打下基础。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50-55,共6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作者主持的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2014年度项目"生态功能区建设中的政府行为研究--以广东省韶关市为例"(项目编号:13XZ01)
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社会协同治理生态环境的运行机制研究--基于韶关创建‘广东绿色生态第一市’的实践与探索"(项目编号:Z201402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