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作治理模式是社会治理系统在后工业社会不断自我建构的必然结果,是一种对传统社会治理的控制追求、"分工-协作"逻辑、科层制垂直组织架构以及"中心-边缘"结构全面扬弃和超越的治理模式。传统社会治理出现失灵的主要原因在于控制追求的二律背反以及在治理领域中竞争逻辑的自我否定。因此,实现"善治"需要从多元合作的维度去重构一个行动化而非制度化的社会治理网络,建构一种弹性迅捷、相互信任、资源共享、平等协商的合作治理行动者系统,共同应对不断涌现的复杂公共问题。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92-95,共4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