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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十大环保法规政策解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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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最先遇到:环境评价报告猪场未建,环评先行,先拿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才能开建,否则就是违建。触及律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第四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等。核心条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上;肉牛常年存栏量600头以上;奶牛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只以上;
出处 《北方牧业》 2015年第3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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