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水电开发受益者应分阶段补偿当地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水电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时,对流域生态破坏的赔偿,涉及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保护补偿,以及对发展机会受损者的补助,都应计入成本。如果这些成本过高,也就是说,环境损害、生态破坏以及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大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则不宜进行开发。
作者 徐琳瑜 于冰
出处 《环境经济》 2015年第11期18-18,共1页 Environmental Economy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5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