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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外之法律文书的物权变动效力问题研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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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文书可以导致物权变动,无须办理物权变动的公示手续。除法院判决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可以导致物权变动。法院及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虽以当事人的合意为基础,但仍体现了公权力,可以导致物权变动。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裁定可以导致物权变动,但执行回转裁定不能导致物权变动。
作者 房绍坤
机构地区 烟台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41-150,共10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3YJA820005)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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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126

共引文献87

同被引文献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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