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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员工偶尔前往单位开会,遭遇事故也属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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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我丈夫是一家公司的车间员工。半年前,我文夫由于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而被公司根据医院证明安排“停工留薪”8个月。近日,公司因为经营方向重大改变,需要进行大规模的人事调整,决定召开全体员工大会。我丈夫接到公司电话后,觉得自己勉强能够支撑,遂决定前往参加为期一天的会议。我文夫于会后打摩的回家时,不幸因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我丈夫无需承担事故责任。
作者 小保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5年第3期6-6,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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