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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课文中,我们到底应该读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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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之"课程性质"给了语文课程这样一个明确的界定: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反观我们用了十多年的新课改教材的编写,一共包括四个部分: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
出处 《生活教育》 2015年第9期81-82,共2页 Life&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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