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判定"消费者权益是否为‘人权’"应当考察"消费者权益"是否具备人权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两方面特质、是否符合人权的"普遍性"与"至关重要性"两大特征,亦要从法律规定本身的人权特色中汲取养分,经过以上过程的论证可知,将消费者权益归入人权范畴并无不妥。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110-112,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科技创新计划(HEUCFS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