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呼格吉勒图强奸杀人案等一系列冤假错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应。传统的司法理念根深蒂固、办案的规范化体系不完善、执法能力不足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主要原因。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仍需要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当务之急在于转变司法理念、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和规范、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的体制和机制等等。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43-46,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2014年度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编号:XJ2014C2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