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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从“同体监督”到再监督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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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今,江西省上犹县各职能部门每季度都须向县纪委递交一份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由县纪委对其履职情况实行“再监督再检查”。据统计,一年来县纪委立案查处的案件中,有27件是通过“再监督再检查”获取的线索。
作者 孙晖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5年第8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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