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民事诉讼法》专节规定了司法确认制度,使这项诉调衔接的创新机制得到了诉讼基本法的支撑。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具有更高的确定性和执行性,但是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立法不足、社会认知度低下、司法部门消极推行、调解质量不高等都阻碍了司法确认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应该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应对该制度的落实所面对的种种困难,保障司法确认制度良好运行,展现其解决纠纷的应有之义。
出处
《荆楚理工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51-54,共4页
Journal of Jingch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