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陕西施行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于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明确了公众对辐射环境质量状况的知情权,明确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含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等。 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对辖区内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实施监测。
作者 杜鹃
出处 《西部资源》 2014年第5期62-62,共1页 Western Resour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