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的理念以来,有关"风险"的讨论不绝于耳。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权意识的加强和国家在社会治理当中形态的转变,"危险治理"到"风险预防"的跨越似乎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风险预防原则发端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逐渐扩大至人体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等各个方面,而与此相对应,"风险宪法"、"风险刑法"、"风险行政法"、"风险环境法"等概念也相继被提出。本文试从美国的角度对该国风险预防原则做一梳理,并提出对于中国当下政策与立法之建议。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5年第22期1-7,共7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