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于纺织产品在印染,以及后期处理过程中添加了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而这些整理剂都不同程度地对人体带来威胁,尤其是当这些化学试剂在纺织品上残留的剂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对人体的皮肤、器官等造成严重危害,所以,为确保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以及消费过程中对人体健康无害,早在2003年,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2010年,为应对当时较为严峻的纺织品市场服装安全问题,国家又颁布了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代替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并将全部技术内容改为“强制性”。
出处
《中国纤检》
2015年第10期23-25,共3页
China Fiber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