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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设四道“红线”保护辽河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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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4月份开始,辽宁省铁岭市在全市范围发布通告,对以下四种破坏辽河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一律禁止:辽河沿岸严禁乱挖滥采,禁止采矿、采石、取土、淘金;严禁破坏辽河沿岸生态环境,禁止开垦、放牧、烧荒、狩猎;严禁污染辽河水环境,禁止向辽河排污、倾倒垃圾及其它污染物;
作者 郝辉
出处 《国土资源》 2015年第5期61-61,共1页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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