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省在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上有两种显著模式:市级的石家庄模式和县级的涉县模式。两种模式有各自的特征,适用于不同情况。欲探索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创新途径,须借助于一定理论。组织协调理论、机制结构理论和责任追溯理论能够从不同侧面阐释政府监管的原则和要求,是探索监管体制机制创新途径的理论根据。河北省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在体制机制上创新的基本途径有:省、市级政府和县级政府分别以石家庄模式和涉县模式为基本参照;增强综合协调机构食安委和食安办的控制力和权威性;完善横向监管机制,做到无罅隙监管;改革政府绩效评价机制,增加食品安全之权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以及充分利用信息机制和市场机制等。
出处
《社科纵横》
2015年第5期53-55,共3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项目资助
课题号:20140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