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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镇痛药的“清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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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早在2001年亚太疼痛论坛上,“消除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利”就得到了医学界的广泛认可。因此,机体出现疼痛后就需要及时治疗。疼痛分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急性疼痛是症状,根据疼痛的部位,患者可以寻找相应的科室诊治。但持续一个月以上的慢性疼痛就是一种疾病,需要找疼痛科医生治疗,长期不治疗,会使人体各器官系统的功能发生紊乱,免疫系统受损,进而诱发各种并发症,严重影响患者的躯体和社会功能,使患者无法参与正常的生活和社交活动。
作者 樊碧发
出处 《大众医学》 2015年第6期76-7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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