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刑法第64条规定的内容相比,《刑事诉讼法》新增规定的违法所得的特别没收程序确立了我国特别刑事没收制度。从实然层面分析,《刑事诉讼法》将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定位于刑事诉讼程序,但是,这使得其陷入无法解决的刑事诉讼理论困境,在实践中不利于提高违法所得没收的效率。为此,适用民事诉讼程序没收违法所得乃是该诉讼程序价值的理性回归。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25-129,共5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2YJC8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