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系统化、规范化工程,一直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建立结构完整的农业保险标准体系,用统一标准确定农业保险制度中各项政策和服务流程等内容,对于提高政府效能、提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效率、满足城镇化建设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农业保险标准化作为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一种手段,归根到底是要服务"三农"、发展"三农",因此农业保险标准化必须与我国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相适应。农业保险标准化不是农业保险的"统一化"。农业保险标准化应注重发展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应充分考虑特色农业保险业务所具有的多样性、地方性和复杂性等特点,为特色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17-121,共5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编号:13YJAZH091)
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文社科项目(编号:J13WF7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