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西方,公共预算是一项政治契约,是现代西方宪政秩序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制度创新推动社会秩序构建的典范。预算是一种对政府和政府官员"非暴力的制度控制方法"。作为一种制度,预算要求民主、公开透明和效率。但是,当前我国预算管理实践与预算法的原则规定存在着某种制度性冲突,迫切需要构建公开、负责、真实、公平和具有未来导向的政府预算制度,确保政府预算的法定性、预算边界的清晰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信息的畅通性、预算监督的健全性和预算绩效的倾向性。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32-136,共5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