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课程标准下,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由六个模块组成:音乐鉴赏、演奏、歌唱、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其中,按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规定,音乐鉴赏作为优先开设的基础性必修模块。在选修模块中,《歌唱》是各校开设最普遍,学生选修最多的模块。虽说高中音乐教师基本都能胜任这个模块的教学,学生也对此模块有很大的兴趣,但由于课时量少,学生歌唱能力参差不齐,歌唱模块的教学效果总是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出处
《中小学音乐教育》
2015年第5期31-33,共3页
The Education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