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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推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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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日前决定,在全县人大代表中实施履职登记制度。该项制度规定:每位县人大代表都要及时详细填写履职登记簿,登记事项包括履职时间、地点、内容、效果等。每季度末由各乡镇人大收集登记簿.并作好履职记录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每半年通报一次履职情况,年底进行总评。以此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内容之一。
作者 刘德允
出处 《江淮法治》 2015年第9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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