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诺齐克的资格理论以"持有正义"为核心,他用"持有正义"替换了"分配正义",认为"持有正义"意味着正义的主体是个人,核心是个人持有的权利,如果所有人对分配在其下的持有都是有权利的,那么这个分配就是公正的。"持有正义"是一种历史化、非模式化的正义观,这与功利主义和罗尔斯等人的即时性、模式化的分配原则所导致的强行正义形成强烈的对比。"持有正义"理论对于即时正义和模式化正义无疑具有超越意义,但权利并不是正义的全部,对待诺齐克的"持有正义"观还是应该保持一种宽容的态度。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8-12,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