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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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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15年第1期64-64,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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