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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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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出处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2015年第10期3-5,共3页 Chinese Practical Journal of Rural 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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