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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将逐个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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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初;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和监管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逐个建立监管企业的基础档案,提升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整体水平。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2014年,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港口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收到明显成效。为规范和提升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力度,决定对每个监管对象建立档案,档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设施信息、安全设施信息、主要负责人信息及码头、储罐、管线电子分布图等必要内容,并要求于2015年6月底前将档案报送至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组织定期应急救援演练,跟踪隐患后续整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督促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2015年7月底前完成档案建立和隐患后续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作者 邓国军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5年第19期7-7,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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