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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初查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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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初查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一环,通过初查可以对案件进行分流,做到审慎立案,能不轻易启动刑事追诉程序进而保障人权。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却一直没有对初查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初查证据只有经过转化成为刑事诉讼证据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也不能将初查证据不加区别"一刀切"地转化成刑事证据。而是应该根据证据的类型分别探讨适合的转化方法。
作者 陈雁
机构地区 安徽师范大学
出处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5年第5期112-114,共3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陈光中 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00.
  • 2杨冠宇诽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共引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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