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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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代中国而言,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当代农民获得解放的程度性标志,其进步意义不可低估。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前的人民公社体制下,这一切是不可能的。那时的农民被牢牢捆绑在土地上,没有迁徙的自由,也没有择业的自由,如果哪个农民私自外出居留,就是“盲流”,要被抓捕遣返;如果哪个农民胆敢私自出卖自己的劳动,就被视作“资本主义尾巴”,受到严厉惩处;甚至遇到大饥荒,也不准外出逃荒、讨饭。
出处
《扬子江(评论)》
CSSCI
2015年第3期8-13,共6页
Yangtze Jiang Literar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