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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4年12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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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2014年12月份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08条次,涉及产品35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5年第2期48-49,共2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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