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产权房因其低廉的价格满足了众多城市居民的购房需求,因而大量产生。但目前小产权房法律地位并未确定,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伴随着土地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小产权房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将越来越显现。本文主张:第一,解决立法矛盾,从根本上建立"同地同权"制度;第二,立法先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第三,分门别类,解决现存小产权房;第四,尝试典权立法,适时破解难题。
出处
《西部学刊》
2015年第5期60-66,共7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