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康德法权哲学高度的抽象性、理想性以及系统的清晰性,与不同社会制度的法治文明可以形成重叠共识,具有成为世界法治文明公约数的巨大潜力从而具有显著的当代性。本文在对康德批判哲学整体把握的基础上,提炼出了康德法权法则学说中可能成为世界法治文明公约数的核心内容:法权法则是自由法则的外在应用,有其先天形式和经验内容;自由法则之所以必须通过源始契约的理性理念外在地应用为法权法则,从根本上讲是由于自由法则自身并不具有强制力,要达到人们普遍服从的效果就必须使这个理性的法则转化为外在的强制性法则。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73-80,共8页
Acade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