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5月,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北京三里屯酒吧街从沉寂中渐渐醒来,灯红酒绿,人潮涌动。手持“未成年人请勿入内”宣传标语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正与街道办负责人、片区民警一路沿酒吧街而行,在多家酒吧的门口醒目处张贴标语。群众驻足围观,其中不乏稚气未脱的学生。
三里屯一中紧邻于此,学校周边娱乐场所遍布,三五成群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结伴逛街,酒吧忽明忽暗的灯光在这些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眼中充满诱惑力,而酒吧涉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屡有发生。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5年第11期54-55,共2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