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监察专职从事环境现场日常监督检查,它的成立壮大了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促进了宏观环境管理,强化了环境保护现场执法力度,推动了环保事业的发展,成为解决"执法队伍薄弱,环保执法不力"的一个重要途径。环境监察机构在当今社会发展中深入一线对污染源实施经常的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执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等,使得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既强化了现场监督执法,约束了随意污染势头,又腾出更多的精力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协调、沟通,开展各种环境专项行动,取缔众多污染严重企业,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