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问卷调查方式,以义务教育学校为调查对象,对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从教师的工资待遇、同一县域内教师工资均衡、绩效工资分配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四个方面分析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实施效果。结果显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实施后,提高了教师的工资待遇,但是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仍然低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均衡未能实现,绩效工资分配公平性缺失,政策对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不够。建议确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国家公务员身份,加大对农村薄弱地区的资金投入,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公开、透明原则,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69-72,共4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