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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借发票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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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风险点一点生活中,钱可以互相借,只要按期还即可,但发票不可以互相借,转借发票是税法明文禁止的。如果把转借发票当作是“江湖救急”,这种行为将受到处罚。案例说一说部分餐饮企业经常被举报不开发票,受到税务部门查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商誉。
机构地区 广州市地税局
出处 《中国税务》 2015年第6期50-50,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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