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5%,到2020年达到20%。其中,2015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限电率分别控制在15%和6%以内。具体额度分配到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电网公司负责人的重要指标。作为首个省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指导意见》的出炉。对内蒙古电网、发电企业和政府都起到了强制性约束作用。并网这一最大难题将得以缓解。当地新能源产业尤其是风电、光伏将获得极大利好。
出处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5年第5期I0011-I0011,共1页
Resources Economization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