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村委会拒绝公开村务,政府责成不力构成行政不作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张大林是某村村民,因村委会曾组织人力、财力、物力修建村内道路,却在完工后一年多来一直未公布各项费用。为知悉各项收入与支出,也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张大林等村民曾多次要求村委会予以公开。由于村委会置之不理,张大林等村民只好向乡政府提交了申请,请求责令村委会公开。乡政府虽曾作出《责令公布村务通知书》,但村委会收到通知后照样不公开,乡政府也以其已经履行职责为由推诿。那么,乡政府的做法对吗?
作者 廖春梅
出处 《乡镇论坛》 2015年第13期37-3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