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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晶:就业性别歧视案终于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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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8月,河南女大学生郭晶在连续三次向杭州西湖区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求职都被对方以“限招男性”为由拒绝后,以涉嫌就业性别歧视为由将对方推上了被告席。2014年11月12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学校赔偿郭晶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这是我国首例原告胜诉的就业性别歧视案。
作者 丁丁
出处 《农家女》 2015年第5期15-16,共2页 Rural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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