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文署名是一件慎重严肃的事情。尽管本刊多次对论文署名要求进行了说明,但在论文投稿、修稿和校对过程中,仍然有不少与署名相关的不当事件发生。为此,将本刊论文作者署名要求重申如下。请作者投稿时自觉遵照执行。
署名作者的条件:(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
出处
《中华眼底病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229-229,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Ocular Fundus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