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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标准化建设提升天津司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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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法院系统积极探索推行司法标准化建设,形成覆盖司法活动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的标准化规则,促进了司法水平的全面提高。司法审判有了“说明书”和质量“检验单”“法院的司法裁判是一种公共产品,生产这个产品的过程和最终的成果应当有个标准,作为司法工作的‘说明书’和‘检验单’,这样就可以确保司法产品的质量,让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说。
出处 《长安》 2015年第5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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