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首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几点思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4年底,贵州省金沙县检察院以“环保局怠于处罚逾期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将县环保局起诉。县环保局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对涉事污染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检察机关认为,行政公益诉讼目的已达到,因此撤回起诉。作为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引人深思。
作者 赵刚
出处 《天津检察》 2015年第2期71-72,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