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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认定被告人陈柏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出处 《党的建设》 2015年第5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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